| 公 告
2008年07月25日,下午18:40分,我局执法人员接举报后,于2008年7月26日上午6:50分,与武汉市公安局巡逻民警处三大队配合,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阳客运中心,从车号为晋A55489的蓝色重型厢式货车车厢中部,从标有“抽取式面巾纸”,“电器开关”等字样的纸箱内查获卷烟850条,其中全包红双喜(广州)250条,硬盒cheyenne 50条,硬盒RAISON100条,硬盒MaBa300条,硬盒derringer150条,上述卷烟经湖北省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为假冒卷烟,烟草专卖管理机关开据湖北省暂扣款物收据号(2006)00255954。
上述案件当事人请于公告之日起七天内到我局接受处理,逾期不来接受处理者我局依照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,将查扣假冒卷烟集中销毁。
特此公告
武汉市烟草专卖局蔡甸区分局
二OO八年八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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