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公 告
2008年4月18日凌晨0:30分,我局烟草专卖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,在高管七大队的协助下在京珠高速郑店收费站截获一辆客车(车号: 冀D70057,冀DY798挂)。并当场从车内查出无证伪装运输的非法卷烟共计:150条。其中盖印象云烟50条,红珍品小熊猫50条,全包玉溪50条(以上卷烟经湖北省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为假冒卷烟)。总价值叁万玖仟伍佰元整。单据编号:湖北省暂扣款物收据(2004)0450597,附属清单〈烟草专用〉(2007)00003223号。
请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来我局接受处理。逾期不来接受处理,我局将依据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对上述查扣的非法生产卷烟全部予以没收并销毁;对查扣的真品卷烟予以没收变卖,变价款上缴国家财政。
特此公告
武汉市烟草专卖局江夏区分局
2008年7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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