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公 告
2008年5月6日上午7:40分,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,我局直属中队在高管七大队的协助下在京珠高速金口服务区,查获一辆红色货车(承运人: 王少营、陈兵,车号:晋M36187#)。并当场从车内查出无证伪装运输的非法卷烟共计:599条。其中硬包玉溪50条,硬包红中华249条,全包红中华300条(以上卷烟经湖北省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为假冒卷烟)。总价值贰拾肆万贰仟壹佰肆拾元整。单据编号:湖北省暂扣款物收据(2004)0450600,附属清单〈烟草专用〉(2007)00003225号。
请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七日内来我局接受处理。逾期不来接受处理,我局将依据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及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对上述查扣的非法生产卷烟全部予以没收并销毁;对查扣的真品卷烟予以没收变卖,变价款上缴国家财政。
特此公告
武汉市烟草专卖局江夏区分局
2008年7月22日
|